丰镇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、乌兰察东盟东南部。总面积3383平方公里,人口31万。地势高峻,峰峦起伏,丘陵广布,川滩谷地错落。有饮马河、巴音图河等10条,主要河流。土特产有铜火锅、铜酒具、大黄。丰镇有着古远的文化历史.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始设行政建制,乾隆十五年设丰镇厅,民国三年改厅建县.解放初期,一度为绥远省政府所在地,为市建制.“9.19”以后,省政府迁往归绥(呼市),又恢复为县建制.1990年11月15日,经国务院批准,丰镇撤县设市.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.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丰镇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、乌兰察东盟东南部。总面积3383平方公里,人口31万。地势高峻,峰峦起伏,丘陵广布,川滩谷地错落。有饮马河、巴音图河等10条,主要河流。土特产有铜火锅、铜酒具、大黄。丰镇有着古远的文化历史.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始设行政建制,乾隆十五年设丰镇厅,民国三年改厅建县.解放初期,一度为绥远省政府所在地,为市建制.“9.19”以后,省政府迁往归绥(呼市),又恢复为县建制.1990年11月15日,经国务院批准,丰镇撤县设市.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.